工地噪声
一、布设位置
监测点布设在距离基坑或项目主体结构不大于10米范围或距离工程主要出入口不大于5米范围;监测设备应在远程视频范围内;设备采集口距离地面高度不**4米;工地雾炮、喷淋与检测设备的距离不5米。
1 数据采集
(1)监测数据储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。
(2)颗粒物(PM10)监测数据有效率不90%。
2 显示设备
(1)外壳防护等级应满足防护等级IP65适应恶劣环境的箱体设计;
(2)环境亮度自动调节,显示内容在昼夜间均可保持清晰。
智能监控具备PM10监控数据预警功能,PM10**过150微克/立方终端米时,智能监控系统发出预警信号。联动设备扬尘监测数据**标时,联动设备实现自动或手动控制降尘设备,实现及时控尘。
二、计量认证及标准
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指标参数应具备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、获计量器具型式批准、由计量院颁布的设备校准证书,取得由国家颁发的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(CCEP)、省(市)级计量院出具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(CPA)的认证。
扬尘在线监测设备中的粉尘监测仪指标参数应符合《粉尘浓度测量仪检定规程》(JJG846-2015)和相关技术要求。扬尘在线监测仪器传输应符合《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(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)》(HJ212-2017)和《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(监测)数据采集传输仪》(HJ477-2009)的相关要求。
三、工地扬尘污染源监测协议示例
按照污染物在线监控(监测)系统数据传输标准【HJ212-2017】的传输要求,现场数采仪需提供实时数据、分钟数据、小时数据、日数据数据包。